“钓鱼执法”当思“杨佳案”教训
原载《武汉晚报》陈霞,http://news.163.com/09/1022/03/5m6t1eil000120gr.html
备受关注的上海“钓鱼执法”风波越来越大,多名受害者以“诉讼”“断指”等方式表抗议,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,却以几句“合法”结论自认清白。律师郝劲松已寄发了信息公开申请函,要求公开过去3年间的罚款和指标等数据。
一种交通执法行为,竟然引发这么多人“喊冤”和不安,问题值得思考。打击黑车,本是为了规范客运市场;司机路遇求助之人,顺便“搭载一程”,体现的本是真善美。然而,“钓鱼执法”却陷善良的人于不义。如今,公愤若此,“上级管理部门”的调查结论却如此轻描淡写,只会让民愤更溢。
要知道,“钓鱼执法”不是因执法者“过于心切”而出现的过失,而有着明确“利益链条”作祟。一个区的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年“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”便是明证。惠及诸多社会人员的“提成”亦令人气愤。
更让人不安的是,那些无辜的“钓鱼执法”受害人,“委屈”还得不到伸张。报道显示,这两年上海交通执法部门面临来自“黑车”司。。。